盐雾试验报告
一、委托单位:东莞市立邦化工实业有限公司
二、生产单位:一通五金电泳厂
三、委托时间: 2007 年 3月 15 日
四、样品名称:手机壳
五、试验目的及要求: 96HNSS 试验后,刻划线每侧 2mm 以外不能有腐蚀生成物、发涨、剥落等缺陷。
六、试验条件及指标:
1 、试验依据:按 GB/T1771-91 中性耐盐雾性能的测定,进行试验。
2 、试验设备: CEPRE149A 盐雾试验箱。
3 、试验条件:温度:( 35 ± 2 )℃,盐水浓度:( 5 ± 1 ) % , PH 值: 6.5-7.2 。
七、试验步骤:
1 、样件中心部位用锐利的刀片按 60 °夹角划两条交叉透底的切割线。以与垂直线呈 30 °角位将样件放置在盐雾箱中,样板之间不能相互遮挡和接触。
2 、控制箱内温度在( 35 ± 2 )℃之间,连接喷雾,盐水浓度为( 5 ± 1 ) % 的 Nacl 溶液, PH 值为 6.5-7.2.
3 、盐雾降沉量为 1-2ml/h (按 16 小时的平均数)。
4 、每连续试验 24 小时,检查一次。每次检查后样板应变换位置。
八、试验结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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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件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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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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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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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泳漆手机壳 96H 中性盐雾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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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H NSS 试验后,刻划线每侧 2mm 以外不能有腐蚀生成物、发涨、剥落等缺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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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 280 小时 96H NSS 试验后,手机壳表面无腐蚀物生成,刻划线单侧在 0.5mm 范围内有腐蚀物生成,表面无发涨和端头生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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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结论:此批手机壳试验合格。
检验: 审核: 批准: